rainbow,虹,彩虹
最近一位要好的女性朋友被求婚了,
聽起來是一件很開心的事,
但是向她求婚的對象,
在生理上也是一名女性,
然後就會有人開始有意見了...
我一直都不懂,
她們只是相愛了,
為什麼我們要反對。
愛情可以無關乎種族、宗教、年齡、外型…,
為什麼性別就得被放大?
他們或她們相愛,
難道妨礙到誰了嗎?
會有其他人因此考不上什麼國家考試嗎?
會有其他人因此染上無法治癒的大病嗎?
他們相愛,
為什麼不能給予祝福呢?
你不喜歡他們,那是你的事,
但他們也沒礙到你,
為什麼要妨礙他們相愛然後在一起呢?
這個議題在台灣還是不斷的被拿出來討論,
大概社會上還是有過半的人無法接受吧...
不論是同性相愛、同性婚姻甚或是同性伴侶的小孩。
說實話,在不久之前我也覺得同志之間最好還是不要養小孩。
然後我問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,
因為台灣的社會大眾還無法接受,
這些小孩長大會被用什麼樣的異樣眼光來看待,
他們的父母有考慮到這些之後才領養或生育嗎?
要改變社會大眾的想法還太難了,
從自己做起吧!
我自認是很開放的,
從高中開始身邊一直有出櫃的朋友,不論男女,
我都是抱持著一樣是朋友的心態來對待的,
雖然有時候多了一點好奇-畢竟跟我自己不一樣,
他們有戀情我也是給予祝福,
畢竟他們明明就相愛,
為什麼我們要去潑冷水?
會打出這篇文章,
是因為文初的那位女孩昨天傳了這樣一句話:
「每次只要有人可以讓我大方說出來我就已經覺得很幸福了」
她的幸福多麼容易,她的願望多麼簡單,
卻是歷經千辛萬苦換來的。
我沒有宗教信仰,
無法理解為什麼主耶穌不贊成同性婚姻。
可是,
尊重他們並給予相同的權利,
是那麼困難的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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