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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inbow,虹,彩虹

 

 

最近一位要好的女性朋友被求婚了,

聽起來是一件很開心的事,

但是向她求婚的對象,

在生理上也是一名女性,

然後就會有人開始有意見了...

 

我一直都不懂,

她們只是相愛了,

為什麼我們要反對。

愛情可以無關乎種族、宗教、年齡、外型…,

為什麼性別就得被放大?

 

他們或她們相愛,

難道妨礙到誰了嗎?

會有其他人因此考不上什麼國家考試嗎?

會有其他人因此染上無法治癒的大病嗎?

他們相愛,

為什麼不能給予祝福呢?

 

你不喜歡他們,那是你的事,

但他們也沒礙到你,

為什麼要妨礙他們相愛然後在一起呢?

 

這個議題在台灣還是不斷的被拿出來討論,

大概社會上還是有過半的人無法接受吧...

不論是同性相愛、同性婚姻甚或是同性伴侶的小孩。

 

說實話,在不久之前我也覺得同志之間最好還是不要養小孩。

然後我問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,

因為台灣的社會大眾還無法接受,

這些小孩長大會被用什麼樣的異樣眼光來看待,

他們的父母有考慮到這些之後才領養或生育嗎?

要改變社會大眾的想法還太難了,

從自己做起吧!

 

我自認是很開放的,

從高中開始身邊一直有出櫃的朋友,不論男女,

我都是抱持著一樣是朋友的心態來對待的,

雖然有時候多了一點好奇-畢竟跟我自己不一樣,

他們有戀情我也是給予祝福,

畢竟他們明明就相愛,

為什麼我們要去潑冷水?

 

會打出這篇文章,

是因為文初的那位女孩昨天傳了這樣一句話:

「每次只要有人可以讓我大方說出來我就已經覺得很幸福了」

她的幸福多麼容易,她的願望多麼簡單,

卻是歷經千辛萬苦換來的。

 

我沒有宗教信仰,

無法理解為什麼主耶穌不贊成同性婚姻。

可是,

尊重他們並給予相同的權利,

是那麼困難的事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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